关于2025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提示

发布者:财务处时间:2026-06-01浏览次数:13

各位教职工:

根据《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管理办法》(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7号),2025年度个税汇算清缴于今年3月开始,办理时间为2026年3月1日至6月30日。居民个人纳税人可通过“个人所得税”App、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站等渠道,就2025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进行年度汇算,多退少补。因截止日临近,请尚未申报的老师尽快完成汇算清缴。如有疑问,可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,或咨询财务处预算科张忠华老师。我们将耐心细致为您解答。
温馨提示:

  1. 2025年度已缴存个人养老金,且未选择在月工资中抵扣的教职工,请先在“个人所得税”App录入个人养老金扣除信息,申报方式请选择“年度自行申报”;(操作流程详见附件)

  2. 再核实一遍2025年度专项附加扣除是否已申报完整,若有遗漏请及时补充;

  3. 在“全年一次性奖金”计税方式选择时,可比较两种方式的应纳税额,一般情况下,“单独计税”方式所计算出的税款较少;

  4. 2025年度存在薪资、劳务性收入的退休、返聘、外聘、科研助理、学生等人员,也请通过“个人所得税”App等渠道进行申报,望转告,谢谢!

特此通知!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
财务处

2026年6月1日

附件下载:

附件1: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管理办法.pdf

附件2:个人养老金有关个人所得税税前抵扣操作手册.docx

附件3:2025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申报操作指引.docx