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位教职工:
2021年度个税汇算清缴已于今年3月开始,办理时间为2022年3月1日至6月30日。居民个人纳税人可通过“个人所得税”App、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站等渠道,就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进行年度汇算,多退少补。
根据区税务局原定计划,我校职工建议在2022年4月1日至4月15日内完成申报,请尚未申报的教职工尽早完成汇算清缴,操作方法可参照附件。
如有疑问,可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,或咨询财务处预算科张老师(电话:18930840818)。我们将耐心细致为您解答。
特此通知,谢谢!
财务处
2022年4月15日
附件下载:
关于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.pdf
2021个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个人所得税APP操作指引.pdf