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职能部门、二级学院(部、中心)、附属卫生学校:
根据《上海健康医学院预算经费报销实施细则(试行)》、《上海健康医学院科研经费报销实施细则(试行)》,当年度发票报销最迟延至下年度3月底。因考虑到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和学校工作实际,经请示,现决定将2019年取得的发票报销截止时间延长至2020年6月30日。
特此通知。
财务处
2020年3月24日
各职能部门、二级学院(部、中心)、附属卫生学校:
根据《上海健康医学院预算经费报销实施细则(试行)》、《上海健康医学院科研经费报销实施细则(试行)》,当年度发票报销最迟延至下年度3月底。因考虑到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和学校工作实际,经请示,现决定将2019年取得的发票报销截止时间延长至2020年6月30日。
特此通知。
财务处
2020年3月2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