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位教职工:
根据《关于办理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》(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号),本市个人所得税2020年度“汇算清缴”远程办税渠道已正式开通。居民个人纳税人可通过“个人所得税”App、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站等渠道,就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进行年度汇算,多退少补。
请各位教职工在4月30日之前完成个税年度汇算。操作方法可参照附件。
特此通知。
财务处
2021年3月9日
附件1:关于办理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
附件2:关于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》的解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