经过前期系统反复测试联调,现资产采购系统与财务结算系统已全面对接;同时,前期经过走访、调研,听取部分职能部门、二级学院意见建议,并请示后,现对部分财务结算事项补充通知如下:
一、启用“资产系统采购合同结算单”
凡3月29日前由资产采购系统发起的金额在1万元及以上的物资采购及服务采购合同支付款项时,需在财务结算系统选择“资产系统采购合同结算单”模块填制结算单,不再填制“日常结算单”。
具体路径:财务处网站——>网上预约结算——>资产系统采购合同结算单。
填制结算单时需填写HT开头的合同编号(注意大写),合同编号请在资产采购系统“合同审签管理”模块查询获取,财务结算系统将自动从资产采购系统获取相关采购合同信息。
二、版面费及出版费结算
2021年度版面费及出版费结算可不依托专项经费,报销时须提供发票、录用通知、《上海健康医学院版面费及出版费支出审批表》,个人汇款的还需提供汇款凭证。教学论文由教务处审批,科研论文由科技处审批。2020年取得的版面费或出版费发票报销截止日延长至2021年4月30日。
特此通知。
上海健康医学院财务处
2021年4月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