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位教职工:
根据《关于办理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》(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号),本市个人所得税2020年度“汇算清缴”远程办税渠道已正式开通。居民个人纳税人可通过“个人所得税”App、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站等渠道,就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进行年度汇算,多退少补。
请还未申报的教职工尽快办理,操作方法可参照附件。
因申报软件升级,增加“全年一次性奖金”需选择“全部并入综合所得计税”或“单独计税”的计税方式。奖金计税方式的选择,将会影响汇算的税款计算结果,一般情况下,请选择“单独计税”的方式。已申报人员无需修改。
特此通知。
财务处
2021年4月27日
附件2:关于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》的解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