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位教职工:
根据《关于办理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》(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号),2022年度个税汇算于今年3月开始,办理时间为2023年3月1日至6月30日。居民个人纳税人可通过“个人所得税”App、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站等渠道,就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进行年度汇算,多退少补。
2022年度曾缴存个人养老金的教职工请先在“个人所得税”App录入个人养老金扣除信息,申报方式请选择“年度自行申报”。
因截止日临近,请还未申报的老师尽快完成汇算清缴。如有疑问,可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,或咨询财务处预算科张老师(电话:65881681)。我们将耐心细致为您解答。
特别提示:2022年度存在薪资、劳务性收入的退休、返聘、外聘、科研助理、学生等人员,也请及时通过“个人所得税”App查询是否有退补税信息并及时处理,谢谢!
特此通知!
财务处
2023年6月28日
关于办理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.pdf